道教中,祭祀陰陽亦有別,敬神為陽事,所以奇數為尊,燃香多為一炷、三炷,祭鬼為陰事,多用偶數,燃香成雙。
道教敬神燃香,幾炷各有含意,燃香一炷,代表一心,象徵一心虔敬、一心向道。燃香三炷,一者象徵皈依三清三寶,一者代表天地人三才三界。另也有些較特殊的,燃香五炷,象微五方,代表遍召請東、南、西、北、中五方,多用於求財、尋人。燃香七炷,象徵北斗,代表北斗七星,多用於延壽、散禍。
至於一些私壇或有燃香三十六炷,象徵三十六天罡將。或燃香七十二炷,象徵七十二地煞將。或燃香一百單八炷香,象徵三十六天罡、七十二地煞。或燃香廿八炷,象徵廿八宿,則多屬無根據的自創。試想,廿八、三十六、七十二之數,皆屬陰數,而道教敬神以奇數為尊,豈可燃香雙數?再者,以三界、五方,就足以涵蓋廿八宿、三十六罡、七十二煞了,豈不更有效率?
《道教會元》還規定焚香祭祀鬼神,需以左手持香,左掌四指護香,香祀禮畢,安香於爐時,也以左手插香,因左為尊,象陽、主守。而右象陰、主攻。又因右手操持萬事,亦恐沾染不潔之氣也。
燃香前要先淨手,心身誠敬,方能感於神靈